昨日在论坛上看坛友的日志,看到一位坛友写到:男人的乐趣就是拉良家下水和劝婊子从良。
看到这句话,想起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,现在写出来分享给大家,请各位坛友评论一下,看看是属于英雄救美?还是劝婊子从良?还是其他什么?
书归正传。
话说N年前,本人还是30出头,一个人在海南H市工作。还有一位老家原单位同事L在Q市做生意。有一天,老家原单位的老领导前来海南办事,我在广州酒家招待老领导一行人(H市的朋友应该知道早些年广州酒家有多火),L特意来到H市作陪。广州酒家主要是粤菜及海鲜等,其中吃了生的生蚝(后面有此后续故事)。酒后L邀请我和老领导一行前往Q市,开好房直接把我们带到歌舞厅,给每个人叫了小姐陪跳舞。陪我的是个东北姑娘,大概167左右的个子,长的还说得过去,大约18、9岁。后来她告诉我她刚刚18岁。
那个时候还没有卡拉OK,但有乐队,所以只是随着乐曲跳舞。期间必有十几分钟关灯跳,大家应该都知道关灯后要干什么。但我记得当时我是什么也没干。
玩了大概有1、2个小时候,时间好像是12点左右了,大家就各自带着自己的陪舞小姐回酒店房间,不想出台的就让妈咪换人。那个时候陪舞的小姐基本上都是出台的,陪我这个小妹同意跟我回酒店,于是就回到酒店。
(未完待续)
看到这句话,想起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,现在写出来分享给大家,请各位坛友评论一下,看看是属于英雄救美?还是劝婊子从良?还是其他什么?
书归正传。
话说N年前,本人还是30出头,一个人在海南H市工作。还有一位老家原单位同事L在Q市做生意。有一天,老家原单位的老领导前来海南办事,我在广州酒家招待老领导一行人(H市的朋友应该知道早些年广州酒家有多火),L特意来到H市作陪。广州酒家主要是粤菜及海鲜等,其中吃了生的生蚝(后面有此后续故事)。酒后L邀请我和老领导一行前往Q市,开好房直接把我们带到歌舞厅,给每个人叫了小姐陪跳舞。陪我的是个东北姑娘,大概167左右的个子,长的还说得过去,大约18、9岁。后来她告诉我她刚刚18岁。
那个时候还没有卡拉OK,但有乐队,所以只是随着乐曲跳舞。期间必有十几分钟关灯跳,大家应该都知道关灯后要干什么。但我记得当时我是什么也没干。
玩了大概有1、2个小时候,时间好像是12点左右了,大家就各自带着自己的陪舞小姐回酒店房间,不想出台的就让妈咪换人。那个时候陪舞的小姐基本上都是出台的,陪我这个小妹同意跟我回酒店,于是就回到酒店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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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迷幻 2021-09-12 14:25:35坐等后续,这个题目很有趣